作者:李江兄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48~1848
尺寸:長:49 x 寬:49cm
釋文:仝立轉典契人下社皮庄李翠能、江、宗兩等兄弟。有承父鬮分應份物業,明典過李獅老若下則埔園貳坵比連,今開作大小陸坵,坐落土名瓦磘仔庄口,受種壹甲柒分,年帶納番租粟貳碩貳斗滿栳。東至小路歐宅田,西至李宅園,南至李、黃兩宅園,北至黃宅園,四至堺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先儘問房親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萬丹街李東礕官出首承典。三面言議典出時價佛銀壹佰肆拾大員正。銀契即日仝中兩相收訖,園遂即踏明堺址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收粟納租,不敢阻擋。限至陸年終五谷收明,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對期取贖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是至期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8年(道光28年)李江等3人仝立轉典契,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48年(道光28年),立契人為李江、李翠能、李宗兩,在場知見人為李□銘,為中人許寅清,秉筆人李翠。契約內容為下社皮庄李江等3人因乏銀費用,欲將下則埔園之土地明典予李獅之土地轉典,以佛銀140大員典予萬丹街李東礕,期限為6年。該土地為李氏父親鬮分予李氏之土地,共有2坵,坐落土名瓦磘仔庄口,受種1甲7分,年帶納番租粟2碩2斗,四方界址為東至小路歐宅田、西至李宅園、南至李黃兩宅、北至黃宅園為界。
登錄號:2007001046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