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邱拔祖等2人
立契人:番邱拔祖、魁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伍年正月
尺寸:長:49 x 寬:46cm
釋文:立典契人下淡水社頓物潭庄番邱拔祖[C18]、拔魁兄弟等。有承父鬮分得應分熟園貳叚,比連壹處,受丈壹甲,坐落土名下淡水社口南勢洋。東至車路為界,西至礁人雅田為界,南至黃宅田為界,北至許宅田為界,四至(明白為界)。每年載納租粟壹碩伍斗民滿正。今因乏銀費用,先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李概觀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佛頭銀壹佰玖拾肆元叁角壹亮貳厘,折重壹佰肆拾柒兩陸錢捌分正。銀即日仝中交訖,其園隨即踏明四至界址,付與銀主前去起耕招佃,耕作掌管。約限拾年為滿。拔祖、拔魁若備契面銀壹齊取贖典契,銀主不得刁難。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嘉慶5年(1800)番邱拔祖等立典契,立契時間為嘉慶5年(1800)1月。地點在下淡水社,立契人為番邱拔祖,內容為:「下淡水社番邱拔祖等。有承父鬮分得應分熟園貳叚,東至車路為界,西至礁人雅田為界,南至黃宅田為界,北至許宅田為界,今因乏銀費用,由李概觀出頭承典,言議時價佛頭銀194元3角,約限10年為滿,拔祖、拔魁若備契面銀壹齊取贖典契。」
登錄號:2007001010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