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錢茂才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40~1840
尺寸:長:44 x 寬:20cm
釋文:立典大租字人錢茂才有承父遺下犂頭山大租谷壹石弍斗正銀弍員今因乏銀費用向房親人等俱各不能承典外托中引就與鄭習官典出三面言定時價銀伍大員半元正即日仝中交茂才親收足訖其佃曾阿貴謝阿英歷年早季應代納大租谷壹石貳斗銀貳元對付鄭習官歷年收抵利息不敢異言生端保此才大租並無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才ㄧ力抵當不干典主之事其歷年完單才自向值年將付銀主不敢刁難其大租不俱年限聽才備銀取贖不得刁難此係仁義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典大租字壹紙付执為炤 即日批明收過典字內佛銀伍大員半正足訖炤 為中人曾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0年(道光20年)錢茂才立典大租字,共1張,有6枚戳記,包含「錢茂才記」5枚、「理番分府 給竹塹社土木 錢金英長行記」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40年(道光20年),立契人為錢茂才,為中壬曾壬秀,代筆人王世通,為中保人曾阿貴,在場孫林康。契約內容為錢茂才因乏銀費用,欲將承祖父之犁頭山大租粟1石2斗 佛銀2元出典,以5大元5元正典予鄭習,曾阿貴、謝阿英歷年早季應納大租谷1石2斗佛銀2元予鄭習,此契不設年限,備銀即可取贖。
登錄號:2009001005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