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6.0403
尺寸:48 x 51.6cm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西元):1859~1859
年代描述:咸豐9年10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謝南、謝秋、謝合,代書人楊清來
製造地:大肚頂街廟前
關鍵詞:典讓契約、大肚頂街廟
文物描述:本件為咸豐9年(1859)10月,謝南兄弟等給陳九寧之仝立轉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謝南、謝秋、謝合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大肚頂街廟前,面積5分,每年繳納番主大租粟1石,帶圳水灌溉充足之水田,在中人吳萬的仲介以及胞叔謝金水和母親何氏的見證下,以佛銀100大圓典與陳九寧。雙方約定典期為咸豐9年10月到咸豐12年10月(1859.10~1862.10),屆時銀一齊清還,取贖原契。本件代書人楊清來。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