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6.0425
尺寸:70.4 x 41.7cm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推測年份(西元):1870~1870
年代描述:同治9年3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吳門孫氏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埔園
文物描述: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同治9年(1870)3月,吳門孫氏給林旺立找洗园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吳門孫氏先前曾賣埔園給林旺,現今由於家中人口繁多、食物不足,因此委託中人謝正向林旺再要出佛銀4大圓。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