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呂國民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68
尺寸:長:17.7 x 寬:23.6 x 高:0.007cm
重量:0.0022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8月19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妳八月十一日的信我已收到。凡我們的信件都要經本所與法官檢查,並蓋查訖圖印,且都須經過一星期左右,這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樣,不必見怪,只是使我們的信無法如期寄出,覆信也彼此只能覆再前一封的,中間都隔了一封,這也沒有辦法,忍耐吧!妳寄來的內衣褲、襯褲及大毛巾都收到,於八月十二日我已覆信給妳,金錢我這裡還有好幾百元,不必寄來。我平日早晨背英文字典,有時向圖書室借書來看,其他時間就是研究自己的案子。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館藏編號:20110010426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