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1970年12月11日邱採霞寄鍾興福書信
登錄號:20130050043的圖片(20130050043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2張
CC BY-N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登錄號:20130050043的圖片(20130050043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130050043的圖片(20130050043_A002.jpg)(CC BY-NC),第2張,共2張
作者:邱採霞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70
尺寸:長:16.8 x 高:0.1cm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本件為59年(1970)12月11日邱採露致鍾興福書信。邱採霞敘述小孩都已長大,也都能了解邱採霞的辛苦。並告知阿家裡已安裝好瓦斯爐,但鍾興福母親還不太敢使用,大家仍在適應中。書信部分內容如下:「興福丈夫:寒冷季節身體健康嗎?家裡老幼平安,請放心!快要兩個多月無提筆請安,無情的我,請諒解我!你前信所說的空支票,我開了太久了,本日奉上你的命令已經照好了,同封寄一張給你欣賞」。本件蓋有「北源郵政8097號信箱」圓戳章。

2.鍾興福(1921-2014),臺灣宜蘭人。日治時期曾被日本臺灣總督府徵調至達見訓練所,也差點被調到日本特別志願軍服務。戰後到二二八前,鍾興福從事拖運木材、種花生、包工程及各樣買賣。二二八後,到東台行的松羅坑山場擔任工頭,適逢臺灣省工委會葉敏新積極發展組織,而鍾興福基於對國民黨政府接收的亂象不滿,曾同意參與組織,但未積極活動。鍾興福之後因身體不適,未再回到松羅坑,先後任職「山地物資供銷委員會」與大同鄉公所。1955年鍾興福因受王忠賢的牽連被捕,1956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56年4月蔣中正批示鍾興福等犯人應發還嚴為覆審,1957年4月確定判決無期徒刑。先後關押過軍法處、臺灣軍人監獄、綠島新生訓導處、泰源監獄、綠洲山莊等地。1975年7月經減刑開釋,坐牢共20年4個月。出獄後,與苦等他超過20年的妻子邱採霞到南山開墾梨園,一開始困難重重,但終究克服許多困境將梨園經營得有聲有色。

參考資料:
1.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
2.鍾興福,《無奈的山頂人》,臺北市:書林出版有限公司,2010。

館藏編號:20130050043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光緒13年12月業主文昌公田黃達理丈單)的圖片
藏品(民國六十九年立收據)的圖片
藏品(竹東-東寧橋)的圖片
藏品(電腦掃瞄影像(影本))的圖片
藏品(咀嚼/臺灣檳榔和紅唇一族)的圖片
藏品(同治九年賴信郎立轉典田契字;光緒十年布字第柒千玖百壹拾玖號右給彰化縣業戶賴舜耀之契尾)的圖片
藏品(石錛)的圖片
藏品(明朝寧靖王殉死節婦五妃之塑像)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