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18.0147
尺寸:10.9 x 24.5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關鍵詞:陳源美、林東美、本街
文物描述:清代墾戶業主發給佃戶的繳租證明或商人買賣銀貨兩訖的收據,稱為完單。完單多以版印印刷基本格式,一張完單左右兩邊同樣印製交易或往來事項、日期,上端一邊印「存根」,即業主收存用;另一邊印「完單」或「付執完單」交付佃戶或供貨人做為收據,但必需加蓋業主印章或花押。本件為陳源美給林東美之完單
編目者:林佳蓉
編目日期: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