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48.0009
尺寸:54.9 x 53.5 x 3.3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推測年份(西元):1991~1991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生命禮俗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臺南
關鍵詞:過米篩、避邪、擋煞
文物描述:1. 本件為捐贈者王裕民先生與謝淑玉女士1991(民國80)年結婚時所用的八卦米篩,由於王裕民先生之父王添福非常惜物,兒子婚後就一直妥善收藏於自己房間中。
2. 本件八卦米篩以竹篾編成,於米篩正面噴塗紅色朱漆,朱漆圖案略為模糊,中央為一八卦圖案,八卦內中央書寫太極二字,上下左右環繞天定、添丁、良緣、進財等吉祥詞彙。八卦圖案正上方為一雙囍字,左右側圍繞鳳凰與龍圖騰。
3. 臺灣傳統民俗中八卦米篩具有避邪作用,婚禮與道教斗燈科儀均有使用,米篩細往象徵天羅地網,加上八卦符號更具有避邪用異意。八卦米篩之起源緣自中國古代「周公鬥桃花女」的故事,桃花女與周公交惡,出嫁時以八卦米篩蓋於頭頂上,使周公派來之惡鬼不敢侵襲陷害,其後流傳為婚俗中,由一福命婦女手持八卦米篩蓋於新娘頭頂,俗稱「過米篩」,若新娘有身孕則以同樣具有避邪作用之黑色雨傘替代。
4. 八卦米篩為結婚男方所準備之物品,在迎娶前新郎須購買全新米篩,米篩攜回家中須放置於桌上或掛於牆上以示尊重,不可放置地上或廁所等不潔的地方。男方迎娶時將八卦米篩自男方家帶出來,到女方家時迎娶人員要一併帶著八卦米篩下車。新娘只要在露天的狀況下,就要用這個八卦米篩遮頂。等新娘上車後,八卦米篩要擺放在禮車外後方的玻璃上,用意是要幫新娘擋天公。八卦米篩擺放時必須擺正,代表新娘端端正正;通常八卦米篩只會用在結婚迎娶這一次,婚禮過後米篩也不能隨意棄置。
參考資料:江韶瑩等,2009。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頁236。南投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編目者:葉前錦
編目日期: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