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0378
尺寸:8.3 x 8.3 x 17.4cm
歷史分期:1683-1895(清代)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文判、老爺、從祀、同祀
文物描述:1.本件木雕文判官像,作立姿姿態,表面施作塗裝、安金不見紅粉線盤飾粧佛技法,粧佛局部剝落。雙目半睁,嘴唇旁、下有植鬚孔,鬍鬚現已失。頭戴幞頭,幞頭後有孔,推測原有組裝帽翅,身著盤領衣,袍服以粉線盤飾雲紋,肚腹圓凸頂著腰帶,腳穿皂靴。立像挺身以雙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身軀轉身向右,雙手藏於袖內,左手右伸而使衣袖向左飄動,雙手環抱於腰際,書冊置於右手手臂。
2.文、武判官原為城隍爺身旁輔佐其辦案的師爺,輔佐城隍爺審理幽冥兩界與百姓善惡功過。武判官多作身著武官的及膝長袍,左手執鞭右手執扇子造形,與文判官共同協助城隍爺,職司記錄功過與審判罰則。文、武判官也常見作為仁聖大帝、五福大帝、大眾老爺、福德正神的從祀。(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李豐楙計畫主持,2000,《文英館館藏臺灣宗教文物分類圖錄》。臺中市:臺中市政府。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