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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木雕護法官將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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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1233

尺寸:19.2 x 9.7 x 25.6cm
歷史分期:1683-1895(清代)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從祀、同祀
文物描述:1.本組為木雕護法官將像兩位成組配對,為主祀神的左右從祀,皆採立姿的姿態站在臺座上,外觀漆面局部剝落。兩尊造像差異在顏面的表現、手勢,臉色作一黑一紅,相同處皆作頭戴金箍,身著鎧甲,腳穿履,一手握拳持物高舉過頭、一手持左右擋鎧甲,持物皆已失,無法藉由持物判定造像名稱。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謝宗榮,2014,《臺灣的道教文化與祭典儀式》。臺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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