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21.050.0001
尺寸:11.9 x 16.4 x 0.1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推測年份(西元):1947~1947
年代描述:為228事件受害時製作的證物
類別一:影音類,攝影資料,人物,個人照
關鍵詞:遺照、照相館、二二八
文物描述:為1947年3月25日陳澄波受害後遺體的玻璃底片,玻璃板基底,影像為負片。
據家屬證詞,當天上午陳澄波於嘉義火車站前遭公開槍決,到傍晚家屬才得以收屍,妻子張捷將屍體運回家(位於嘉義市東區府路里蘭井街251號),請攝影師拍照,而後將玻璃底片與照片藏在家族公媽牌裡,作為受害證據。
而後數十年間,張捷密藏陳澄波作品與文物,偶有發表也避談陳澄波受害事蹟。1994年全國文藝季在嘉義市文化中心舉行「陳澄波出生一百年的紀念畫展」,陳家公開此照,再經由張炎憲率領團隊的口述訪談,相關事證乃為人所知。
目前所知228事件受害者的遺體照片有兩張,分別是陳屍南港橋旁的法官吳鴻麒,以及命喪嘉義火車站前的畫家陳澄波。
編目者:黃裕元
編目日期: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