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魏新奇的書信(1985年10月2日)
登錄號:20230010365的圖片(20230010365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CC BY-N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5
尺寸:長:25.8 x 寬:23.8 x 高:0.033cm
重量:0.008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5年10月2日寄給魏新奇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大可:阿婆離開我們了,你難不難過?你是長孫(最大的孫子),所以在祭拜的時候比別人要累一點。智安、欣豪、欣鉅雖然都比你大,但他們不姓魏,所以不是長孫。我們的風俗習慣,把喪禮看得非常重要。現在有很多人認為老式的喪禮太麻煩,花的時間太長,一定要改得簡單一點,不要跪拜。可是幾千年來的習慣,只能慢慢地改,說不定還要等幾十年,才能改變過來。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365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陶片)的圖片
藏品(昭和九年林錦才繳納保險金領收證明)的圖片
藏品(一九三九年(民國二十八年)七月至一九四○年(民國二十九年) 二月孔專員入藏收電)的圖片
藏品(夢中的你簡譜)的圖片
藏品(尖尾鷸)的圖片
藏品(武士俑)的圖片
藏品(詹冰作品集-笑詩)的圖片
藏品(木雕板)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