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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6年3月2日)
登錄號:20230010387的圖片(2023001038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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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6
尺寸:長:25.9 x 寬:24 x 高:0.082cm
重量:0.007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6年3月2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這兩天特別冷。昨夜一覺醒來,脚底還是涼的,趕忙穿上韈子。結果睡過頭,到五點四十分才起床。早上打羽球,只有我穿短褲汗衫,開始時凍得直打哆嗦。大家都缺乏鬥志,草草收場。洗澡,也找不到同伴。發現脚下有裂口,大概是凍瘡。第一次穿上毛線衣,好暖和!穿鞋韈,免叫脚底風吹水浸。上回改寫《月亮少了一半》的兒童劇,小筠說老師講過了,使我不得不小心挑選中副上的作品,盡量避免短篇童話。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387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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