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69)(1983年8月17日)
登錄號:20240030039的圖片(20240030039_A001.jpg),第1張,共1張
僅限公開瀏覽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3
尺寸:長:17.8 x 寬:25 x 高:0.035cm
重量:0.011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3年8月17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69),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昨天下午田秋堇接見,雖然結過婚,生過孩子,容貌跟三年前差不多。她說她被迫成為作家,常常要趕稿子,最羨慕廷昱下筆萬言的捷才云云。今天接到袁嬿嬿寫給王拓的信,提到夏令營中小奇、小筠活潑可愛,田醫師和秋堇也都特別喜歡小筠;可見,你的親職雖然艱辛,畢竟不無欣慰之處。順便把曾心儀寄贈的五張相片轉寄給你。帶小筠游泳的,很像是曾添火老板;帶阿奇的是誰?有點像馮老師,跟你手邊的比較看看。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40030039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NTSO 呂紹嘉,黃心芸與國臺交)的圖片
藏品()的圖片
藏品(藏書票—山豬)的圖片
藏品((東宮殿下御渡臺紀念)臺灣神社)的圖片
藏品(布幕配置平面圖)的圖片
藏品(螳螂)的圖片
藏品(敦本堂花格窗)的圖片
藏品(向天黃)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