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52
尺寸:長:11.8 x 寬:26.7 x 高:0.017cm
重量:0.003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劉耀廷1952年12月1日寄給劉耀星的信件,包含信封及「物品需求信」,內容如下:
B1我已收到,罐頭以後不要送來。勳鑒:來此一切均佳惟需要物品如左:「食品除罐頭外其他一概不收」維他命B1臺瓶,糖菓若干。每逢星期二五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三時至五時請持此信逕送(寄)台北巿博愛路保安司令部民眾服務處轉交為感。專此即頌 大安!請用郵便小包送來。收信人地址高雄巿鼓山區 收信人姓名劉耀星兄 劉耀廷拜上十二月一日。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
館藏編號:20240070155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