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劉耀星寫給劉耀廷的信(1953年10月5日)
登錄號:20240070209的圖片(20240070209_P001.jpg),第1張,共4張
僅限公開瀏覽   
登錄號:20240070209的圖片(20240070209_P001.jpg),第1張,共4張
登錄號:20240070209的圖片(20240070209_P002.jpg),第2張,共4張
登錄號:20240070209的圖片(20240070209_P003.jpg),第3張,共4張
登錄號:20240070209的圖片(20240070209_A001.jpg),第4張,共4張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53
尺寸:長:17.9 x 寬:25.6 x 高:0.011cm
重量:0.002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劉耀星1953年10月5日寫給劉耀廷的信,部分內容如下:
耀廷吾弟收知:九月廿九日寄來之信已收到希放心!自你去台北以來已經壹年了,家中全體均平安,由你的信看來諒必很好否!每一次你寄回來的信我都看過,所以我今天特別有一件小事要勸你,使你能安心應付目前之環境!好麼。第一是每一次你的信都関於月霞母子之事,你太掛心了,雖然夫婦父女之情是必然的,但你要明白這一點"你是我的胞弟,然你的妻女即是我的小嬸姪女",你因故不能在家看護她們,我做大哥的,做大伯的人,必定替小弟來看護監督他的眷屬,這不是很明白的道理麼!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

館藏編號:20240070209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昭和十二年東鹿港國語講習所繳納文具領收證明)的圖片
藏品(重緣葉馬尾藻)的圖片
藏品(明治四十三年林天送土地賣渡證)的圖片
藏品(韓國十圓硬幣)的圖片
藏品(威靈仙)的圖片
藏品(皮影戲偶頭-末(無巾頭))的圖片
藏品(美國1分硬幣)的圖片
藏品(67季節問候明信片9(粉貓))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