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藝術類\油畫
主題類別:書畫
尺寸:長:184.5 x 寬:152.5 x 高:8.5cm
重量:23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本作係劉振源前輩以 100F 大尺幅創作的油畫巨製,生動再現了早期台灣礦坑內「暗無天日」且高度緊張的勞動現場。畫面中,數名礦工赤裸上身、汗流浹背,僅靠頭頂微弱的燈光照射,在狹窄的煤層間進行挖掘與運送工作。畫家運用寫實且充滿律動感的筆觸,刻畫出礦工們在極端環境下形成的「前呼後應」協作關係——有人挖掘、有人接應搬運,展現了礦場特有的勞動秩序。劉振源在作品記述中詳盡記錄了礦工的艱辛:在厚度僅四、五十公分的煤層間,勞動者必須匍匐、側躺,揮動十字鎬挖掘。他描述礦工們因全身沾滿煤渣而成為「煤球」,唯有白眼球在黑暗中閃發微光。這種極端壓抑的氣氛,反而促使伙伴間形成一種「甘苦與共」的強烈意識。
2.劉振源前輩(1931-2023)1931年出生於桃園八塊厝(今八德)。依(43)審三字第9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教員,其等係叛匪周源茂之同學,曾聽周反動宣傳,或告以係匪黨分子,因而明知其係匪諜,乃迄未予舉發。1953年9月1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3年。1956年8月31日刑期結束,9月11日保釋。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前輩自幼便展現對繪畫的熱情。1947年考入臺北師範學校(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成為藝術師範科第一屆學生,期間深受當時導師木刻版畫名家朱鳴岡的啟發。1950年畢業後,劉振源開始投身教育,於學校任教。1953年9月,他因為受到「張潮賢等叛亂案」牽連而遭關押審訊,判刑3年。1956年9月出獄後,劉振源前往瑞芳國民學校任教長達21年,並重拾畫筆,描繪礦工與礦區生活,經常與礦工畫家洪瑞麟前往懷山礦坑作畫。瑞芳當地的礦工生活與礦區地景是劉前輩重要的創作主題與社會關懷,其畫作不僅是地方勞動產業發展的紀錄,更顯現人們在困境中的堅韌精神,具有重要的歷史與藝術價值。
館藏編號:20250070004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