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手稿
作者:亮軒
原件與否:原件
藏品層次:單件
尺寸大小(長*寬*高):27*21cm
數位化類別:影像(圖片)
地點類型:不詳
關鍵詞:亮軒|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同理|致歉
是否數位化:是
體裁/表現形式/範圍:散文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
摘要:本筆資料為作者針對梁實秋之女欲來臺奔喪遭拒一事闡發的意見。由此事件,作者認為臺灣相關的行政單位依法拒絕梁實秋之女來臺並沒有問題,但倫理上至少應該給對方一個道歉。作者進一步提到,臺灣政府的行政體系在依法行政,造成民眾不便時,似乎很少主動道歉。因此作者呼籲政府行政機關能夠勇於致歉,如此不僅能促進彼此的關係和諧,也能從中自我檢討,以求進步。(文/沈欣蘋)
其他說明:1.本筆資料共4張4頁,書寫於中國廣播公司專用稿紙。
2. 亮軒本名馬國光。
入藏登錄號:NMTL20150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