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人:廖溫義, 江文蔚等6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32~1932
尺寸:長:28 x 寬:20cm
釋文:870827.01 土地豫約賣買契約書 豫約買受人廖溫義廖溫進稱為甲豫約賣渡人江文蔚江維義江維信江維禮江上維武江維榮稱為乙今般甲乙間締結土地豫約賣買契約條件如左 一、土地表示記載於末尾 一、賣買價格甲當金二千一百八十圓也 照土地台帳甲數精算之事 一、甲者即日支拂定額金三千一圓與乙者親收足訖之事 一、賣買登記期間限至昭和七年二月五日手續登記各不得違背之事 一、本土地係帶胎賣買者其債務額□二万五千圓限至昭和七年五月十日甲者必要□濟清楚並為抹消□對此債務自昭和七年二月五日至仝年五月十日之利息全部為甲者負擔之事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32年(昭和7年)廖溫義土地豫約賣買契約書,張數為6張。戳記有82,為印章40枚、印章半截42枚。豫約買受人為廖溫義、廖溫進,稱為甲。豫約賣渡為人江文蔚、江維義、江維信、江維禮、江上維武、江維榮稱為乙。杜賣物土地所在地點為虎尾郡西螺街三塊厝。今般甲乙間,締結土地豫約賣買契約條件如左;一、土地表示記載於末尾。一、交易金額為賣買價格甲當金2180圓,甲者即日支拂定額金3001圓與乙者親收足訖之事。
登錄號:1998001083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