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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十二生肖替身頭像印記
登錄號:2010.003.0105的圖片(20100030105_I001.JPG)(僅限公開瀏覽),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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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3.0105

尺寸:30.6 x 25.5cm
歷史分期:1945-(二戰後)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祭祀用具與物品
創作者/製造者:王泉盈紙莊
製造地:臺南
關鍵詞:替身、制解
文物描述:本件十二生肖替身頭像印記,以單一墨色印製在米黃色紙張之上。頭像區分為三列,分別有三、四、五個不同生肖動物之頭部,上列由左至右為猴、龍、狗,中列由左至右為豬、虎、羊、兔,下列由左至右為蛇、馬、牛、鼠、雞等,以之象徵不同地支出生之人,主要用於制解補運儀式代替人承受厄運,進行儀式時將頭像裁下接上剪紙之身軀。據入藏來源資料,本件來自臺南王泉盈紙莊。
古人以十二地支做為循環紀年的基礎單位,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若組合十天干則成為六十甲子。十二地支為元辰守護之神,後以動物代表使之形象化,即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戌狗、亥豬,以合十二地支年份所生之人。替身為民間制解(祭改)法術中用以代替本人的用品,多見版印紙質形式,有男女替身和十二生肖替生兩種系統。民間俗信若逢年度沖煞太歲神煞,或犯惡疾、車關、血光等災厄時,可至壇廟中進行制解法術,以小三牲等祭品祭禳天狗、白虎、五鬼等煞,並以替身代替本人而承受厄運。
參考資料:張懿仁,1996。金銀紙藝術。苗栗:苗栗縣政府。
編目者:委託編目謝宗榮
編目日期: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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