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選擇查詢類別
 
::: 藏品資訊 回上一頁
  • 主要名稱:其必「慎於始」乎!— 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晉一言圖檔,第1張,共4張
  • 主要名稱:其必「慎於始」乎!— 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晉一言圖檔,第2張,共4張
  • 主要名稱:其必「慎於始」乎!— 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晉一言圖檔,第3張,共4張
  • 主要名稱:其必「慎於始」乎!— 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晉一言圖檔,第4張,共4張
列印
主要名稱:其必「慎於始」乎!— 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晉一言
成文日期:民國84年4月28日
類別:手稿
作者:尹雪曼
原件與否:原件
藏品層次:單件
數量單位:4張共4頁
尺寸大小(長*寬*高):26.4*19.4cm
數位化類別:影像(圖片)
是否數位化:
關鍵詞:尹雪曼|國藝會|董監事|罷免|文化藝術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
摘要:本筆資料是作者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監事之建言。行政院文建會針對董監事遴選,舉行三次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除了公開透明之外,多人希望以兩階段遴選進行,也有建議參照美國國家藝術理事會由總統直選等意見,作者建議在遴選辦法中增加可予罷免之規定,全國文藝團體成員可行使罷免權,以避免遴選結果偏頗不公,也是民主原則與精神。由於基金會經費預算龐大、影響深遠,作者認為必須慎始,才能將全國文化藝術帶向新的境界。(文/邱月亭)
其他說明:1.本筆資料4張共4頁,書寫於300字國軍新文藝運動學術研討會稿紙。
2.尹雪曼(1918-2008),本名尹光榮。
3. 第1頁標題下有作者署名,左側註記「新聞鏡周刊(共四頁)」。
4. 本筆資料有多處修改增補痕跡。
5.本筆資料刊登於《新聞鏡周刊》第339期,1995年5月8日-14日,頁32。
印記/簽名:第1行下方有尹雪曼簽名。
提供者:方荷
登錄號:NMTL20160260164
::: 地址:台南市700005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湯德章大道)1號 | 電話:(06)2217201 | 傳真:(06)2217232 | 
版權所有 Copyright by National Museum of Taiwan Literature